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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11-23 15:50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公开招聘工作要求,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最低分数线

我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及岗位申报实际情况,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初选人员名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人数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名单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11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2:30—16:30),考生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请各岗位考生严格按照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来校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地点: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北院1号楼门岗。

(三)资格审查办法: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携带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有照片和个人签名)、个人简历表原件;

3.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因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公章、注明毕业时间的在校生证明和成绩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所学课程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由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材料及与工作经历证明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或具有党务工作经历及党龄要求的,需提供按照我校要求的模板开具的证明;

7.岗位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8.现场资格确认当天考生进校前需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体温正常且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均为绿码者方可入校,对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或体温异常者(≧37.3℃),不得入校。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请按大连市规定执行。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具体面试人选待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发布。

2.面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即为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考前14天体温行程监测表进入考场。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公告中发布。

请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确保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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