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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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1.负责编制学校人事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人事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人才引进和培养、聘期考核工作及日常管理

3.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全院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5.负责学校教师岗位、其他专技岗位、管理岗位等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负责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等

6.负责外聘教师聘任工作。

7.负责“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培训、管理等相关工作。

8.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日常考勤、评奖评优、处分处理和合同管理等工作

9.负责绩效分配体系建设,负责在职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校内收入分配、绩效工资管理、各类津贴补贴规范等工作负责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各类待遇兑现、调整等工作

10.负责教职工各类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做好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费用缴纳、待遇申领等工作。

11.负责人事档案建立接收、保管转递,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档案信息维护等工作会同党委组织部做好干部“三龄两历”审核认定工作。

12.负责学校人才人事信息管理及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等工作。

13.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工作

14.围绕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师德典型、健全评价机制、完善监督机制

15.完成上级和学交办的其他工作。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人事处

办公电话:0411-66864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