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职能分工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概况 > 职能分工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处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认真做好人事处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制定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副处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变更和编制使用工作

二、负责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职称评定、职务晋升、普通教职工考核、编外用工等人事管理工作。

三、负责教师培训、高层次人才考核、外聘兼职教师管理等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四、负责协助处长认真做好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校师德师风等相关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1(人事管理):

一、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变更和编制使用工作。

二、负责制定本校人事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院教职工劳动合同(协议)签订及续签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校普通教职工岗位聘任及考核工作。

五、负责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及人员调配、辞职、辞退工作。

六、负责教师岗前培训、普通话考试的组织工作及教师资格证申办工作。

七、负责各级各类评先选优项目评选、上报工作

八、负责全校教职工考勤工作。

九、负责临时工及其他编外用工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高基报表、人才培养数据平台、省绩效考核等各类报表的统计、编制和上报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劳动人事纠纷案件的处理工作。

部门资产和安全管理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2(师资管理):

一、负责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教职工的学历、学位进修和培训工作

三、负责高层次人才队伍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四、负责各级各类专家的选拔、推荐、培养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校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评审及聘任工作。

六、负责师资报表的数据统计与上报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

八、负责部门舆情、通讯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3(劳资管理):

一、负责制定本校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校教职工档案工资、校内绩效工资和各类奖励的核定工作。

三、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校人员经费预算工作,及工资基数的核准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的工龄核准工作。

五、负责在职及离退休教职工的工资调整工作。

六、负责各类工资发放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的退休审批、退休待遇核算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八、负责伤残病故等事务性工作。

九、负责为教职工开具工作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

十、负责全校劳资数据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十一、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确定、缴纳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教职工工伤认定、因工负伤伤残等级鉴定等申报工作及相关待遇的核发、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部门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十四、负责部门报销工作。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4(人事档案和内勤管理)

、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各类业务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三、负责校园阳光平台和部门网站建设工作。

四、负责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因私证件管理。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人事处

办公电话:0411-66864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