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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5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6年07月05日 作者: 点击:

依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修订)》(辽轻院委发〔2025〕97号)文件要求,学校开展2025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经基层党组织考核、职能部门复核、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成员讨论、校党委会审议,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基本合格:卢学明、张 峰;

    不合格:盖世辉、王承东、顾兆旭、李树旺、吕尤、高遇美、贾广雷;

    不确定等次:史旭阳。

    其余教职工考核结论均为合格等次。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0日。任何部门及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纪委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需客观真实,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电话:0411-66864802。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7月6日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人事处

办公电话:0411-66864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