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2015年度以前没有上交的干部人事档案补充完善材料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现对学院全体事业在编人员2015年度以前没有上交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收集、归档。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对象
学院全体事业在编人员
二、收集范围
1、2015年度以前没有上交的学历变化情况,包括学籍卡、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材料及学历证书复印件等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2、2015年度以前没有上交的中共正式党员或民主党派入党材料。
3、2015年度以前没有上交的培训、结业登记表、成绩单或组织正式出具的学习、工作、出国(出境)、调动、挂职锻炼及其他有关方面的鉴定性文字材料。
4、2015年度以前没有上交的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的推荐表、审批(呈报)表、先进事迹登记表或表彰文件。
5、2015年度以前没有上交过的有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残废等级材料。
三、工作要求:
1、本次收集的材料是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存放入人事档案的一般性材料,请每位事业在编人员进行对照检查,如有其他年份需补充完善的,可以一并上交。
3、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公章,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4、以上材料请以部门为单位并于11月27日之前交到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王宇联系电话:87665530
组织人事处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一,2015年度以前没有上交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上交情况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