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关于招聘非事业编教师岗位的启事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是省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学院发展及工作需要,现招聘非事业编教师岗位10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条件及考核方式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试讲及问辩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请填写《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聘非事业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将本人本科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一并发送至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lnqgrsc@163.com。)。要求本科及研究生均为全日制毕业生。
2、资格审查
学院对应聘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3、考核
学院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以试讲方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生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审。
4、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经学院研究确定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www.lnqg.com.cn)。
5、公布聘用结果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学院进行公布并正式聘用。
三、有关事项说明
1、经学院批准聘用的人员,其聘用方式通过第三方派遣的方式,按非事业编人员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实行岗薪制。劳动合同期限首次签订为两年(其中包括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学院将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学院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2、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并提供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3日16:30时止
2、其他事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试讲题目及试讲时间、地点将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通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五、联系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411-87667743
2、邮箱地址:lnqgrsc@163.com
3、联系人:王老师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处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