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考勤工作,强化教职工的纪律意识和 组织观念,完善考勤手段,精准考勤管理,经学院研究决定 启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为了保证人脸识别考勤有效实施, 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学院所有在职在岗人员。
二、考勤要求
1.考勤人员分类:学院考勤人员分三类:全天坐班人员、 非全天坐班人员和倒班人员,其中: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系 部负责人、实验指导教师、辅导员、组织员、教学秘书、工 程训练中心、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及后勤部门工作人员为 全天坐班人员;专任教师为非全天坐班人员,新入职专任教 师第一年按全天坐班人员管理;保安、宿管人员、医务室医 生和护士为倒班人员。
2.考勤管理:全天坐班人员按照学院校历时间坐班考勤; 非全天坐班人员在每学期的前两周、后两周和每周二下午坐 班考勤;倒班人员按轮班班次规定考勤。
3.非全天坐班人员,严格遵守各系部有关规定,履行工 作职责,参加学院通知的各项会议和活动。此类人员日常工 作管理,由各系部制定管理办法。
三、考勤具体规定
1.教职工实行工作日上班、下班人脸识别考勤,学院以 人脸识别系统数据作为本人出勤、请假、旷工的依据。
2.教职工人脸识别地点设置在各楼指定位置,人脸识别 考勤时间以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时间为基准,每日 2 次。
3. 全天坐班人员上午上班考勤有效时间 6:30-8:30,下午 下班考勤有效时间 15:50-24:00;非全天坐班人员每周二上班 考勤有效时间 6:30-13:00 ,下班考勤有效时间 15:50-24:00 , 每学期前两周和后两周考勤时间与全天坐班人员考勤时间 一致;倒班人员考勤时间:保卫处值夜班人员考勤有效时间 为上班时间 15:30-16:30 ,下班时间早 7 :30;公寓宿管人 员考勤有效时间为早上 7 :00-7 :30 ,晚上 15:00-15:30; 楼管人员考勤有效时间为早上 7:50-8:00,晚上 15:50-16: 00。医务室医生、护士夜班考勤有效时间为上班时间中午 11: 00-13:30 ,下班时间早 7 :50-8 :00 , 白班时间与全天坐班 人员一致。
4.晚于应上班时间 1 小时内考勤视为迟到,早于应下班 考勤时间 1 小时内视为早退,不考勤视为全天旷工;迟到、 早退次数按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累计超出当月应出勤天 数 30%按旷工 1 日处理,在此基础上超出 1 次按旷工半日处 理。
5.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分配
考勤系统管理权限,并按照学院有关请假规定,查看或提醒 部门负责人审批办理教职工的请假手续,并于每月月底前核 实完毕本部门出勤情况。请假期间可不进行人脸识别。各部 门应当做到事前请假,并留存教职工的请假资料,以备核查, 事后请假均视为无效。
6 、教职工因公务外出或培训不能人脸识别的,由个人 申报事由、按请销假管理制度权限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审 批结果为“同意”并且流程全部办结方为有效,视为正常出 勤。
7 、教职工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不能正常进行人脸识 别的,由个人申报事由、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结果为“同 意”并且流程全部办结方为有效,视为正常考勤,否则区分 情况分别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处理。
8 、教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发紧急情 况等导致不能正常人脸识别的,可向所在部门申请考勤异常 处理,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详细记录。未申请考勤异常处理 的区分情况分别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处理。
9 、遇人脸识别机不能正常工作或断电,当日教职工出 勤到岗情况由各部门自行记录。
10 、每月 3 日 (遇休息日顺延) 之前,人力资源处根据 系统出勤情况发放本月工资。具体请销假制度按《辽宁轻工 职业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规定》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