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青年教师的培养,加强学科梯队建设,促使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示范和帮带作用,建设一支高水平青年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旨在通过对青年教师实施“一对一”的导师指导制度,促使青年教师尽快胜任本职工作,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三条 组织人事处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协调管理等工作。各系部负责审核根据青年教师专业知识结构制订的指导培养计划,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具体组织实施、落实及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 导师遴选及职责
第四条 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学术造诣深、指导能力强者可聘为导师。指导教师与被指导的青年教师应为同一教研室或相近专业教师。
第五条 导师还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该学科副高级及以上任职资格。
(二)具有该学科中级任职资格(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五年以上,治学严谨,有较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的科研水平,较强指导能力的教师。
第六条 聘请导师的程序
(一)制定计划:各系部制定切实可行的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择优选定指导教师,报组织人事处审核批准。
(二)签订协议:系部与指导教师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待遇和考核要求,报组织人事处审核备案。
第七条 导师的职责
(一)思想引领
热情关心青年教师的思想进步,帮助和勉励青年教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帮助和培养青年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做好青年教师的表率和榜样。
(二)业务指导
1、被确定为指导教师后,指导教师应及时与青年教师进行沟通,了解青年教师的专业背景与特点,确定青年教师的培养方向,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书,确定培养方向、目标和内容。
2、通过课堂教学示范,使青年教师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方法、要求和标准。帮助青年教师加强实践锻炼,熟悉教学工作规程和教学环节,把握教学工作规范,提高工作能力。
3、根据青年教师的专业方向以及承担的教学任务,指导青年教师撰写教案和讲义;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并将听课情况与青年教师进行交流、指导,填写听课记录;组织并指导青年教师认真参加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实习实训等教学环节。
4、通过听课和专业知识交流后,负责向系部提出被指导的青年教师是否具有开课能力,对转正、定职、考核等提出意见,对达不到培养要求的青年教师提出调整意见。同时帮助评估不理想的青年教师进行自我分析、查找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鼓励他们增强信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5、有在研项目的指导教师应吸收青年教师加入课题组,并有明确的研究任务,通过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或开展有关科研工作(参编教材、课件制作、课题申报及研究和论文的撰写等),使青年教师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同时指导教师应定期与被指导的青年教师开展交流和学术讨论,及时了解并协助解决青年教师在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 青年教师范围及职责
第八条 青年教师的范围
(一)新入职但从事高等院校教学工作不满3年的青年教师;
(二)助教及以下职称,承担或拟承担教学任务的青年教师。
(二)其他经组织人事处、督导办、系部共同认定需要接受指导的青年教师。
第九条 青年教师的职责
(一)积极主动地争取导师在思想、业务上的指导。
(二)认真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培训,旁听导师教学,并做好听课记录。
每学期听导师所授课不少于16次,掌握讲授课程的结构和内容,学会根据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选定参考教材;能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讲授该课程,效果优良。
(三)主动向导师汇报在教学工作中的思想情况、教学情况和业务进修情况。
(四)积极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教材编写、课件制作、课题申报及研究和论文的撰写等。
(五)结合学院的专业、课程建设和发展情况,积极参加培训进修,努力提高学历层次和教学科研能力(青年教师外出进修期间,仍应在每学期末向指导教师书面汇报进修情况)。
(六)青年教师在指导期满后,应对自己所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进修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系部汇报,同时提供指导期间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 指导期一般为一年。指导期满后,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应达到良好水平,指导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可以重新制定培养计划延长培养期1--2年。
第四章 考核
第十一条 导师的考核
考核时间为每学年结束前3周。
由青年教师所在系部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依照培养计划对培养过程进行审核,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经考核合格者,每名指导教师每学年计20个标准学时教学工作量;考核不合格者,不计算教学工作量。
第十二条 青年教师的考核
考核时间为每学年结束前3周。
青年教师的考核合格以导师考核合格为前提。
青年教师的考核采取日常考察与期满考核并重的方式,具体考核工作由各系部具体实施。
如考核不合格,组织人事处要协同系部、教研室及导师分析原因,做出延长指导期限或调离岗位等处理。
第十三条 学院将青年教师指导工作纳入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条件之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导师和被指导青年教师应填写导师制相关材料,并留存系部备案。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
释。
附件:
1、青年教师指导责任书
2、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3、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总结
4、指导教师、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
5、指导老师、青年老师考核评分表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014年4月
附件1
青年教师指导责任书
甲方:(青年教师所在系):
乙方:(指导教师):
姓名: 性别: 职称: 专业:
丙方:(青年教师):
姓名: 性别: 职称: 专业:
为了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培养青年教师中的作用,使青年教师较快地提高业务水平,为保证导师制的规范实施,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责任书,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丙方的指导教师,聘期为 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
二、乙方作为指导教师,职责见《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
三、丙方在接受指导期间应履行以下职责,见《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丙方的考核,见《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
五、其他事项 。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各存一份,组织人事处备案一份。本协议签字和盖章后,各方都必须承担协议中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系主任): 乙方: 丙方:
(系部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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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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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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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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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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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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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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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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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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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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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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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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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制培养计划内容 |
第一学期: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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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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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签字: 日期: |
青年教师签字: 日期: |
系(部)领导审批意见 系(部)领导签字: 系(部)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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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
青年教师指导培养工作总结(第一学期)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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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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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完成计划情况及主要收获: 青年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导师听课情况 |
听课时间 |
课程名称 |
结果(优/良/中/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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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评语: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教研室主任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系(部)领导签字: 系(部)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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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
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总结(第二学期)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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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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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完成计划情况及主要收获: 青年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导师听课情况 |
听课时间 |
课程名称 |
结果(优/良/中/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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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评语: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系(部)领导听课情况 |
听课时间 |
课程名称 |
结果(优/良/中/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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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评价及结果: |
优 |
良 |
中 |
差 |
系(部)领导签字: 系(部)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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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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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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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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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对象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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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养 期 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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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培养对象完成任务情况教学、科研及其他(具体写明指导工作及成绩) |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青年教师对指导教师的评价意 见 |
青年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系部 考核意见 |
(请注明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组织人事 处考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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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表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所在系部:
填表日期: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制
青年教师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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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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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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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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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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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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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称及 晋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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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校时间 |
|
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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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授主要课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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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起止时间 |
年 月至 年 月 |
指导教师 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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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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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职称 |
|
现所在学科及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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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授主要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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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在接受指导期间开展的教学、科研、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可另附页): 青年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导 师 填 写 |
听课情况 |
课程名称 |
听课总数 |
评价(优良中差) |
|
课时 |
|
备课指导 |
课程名称 |
备课指导总数 |
评价(优良中差) |
|
课时 |
|
导师评语 |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系 部 填 写 |
教学测评情况 |
/ 学年(第一学期)测评成绩、名次 |
/ 学年(第二学期) 测评成绩、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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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等教学 资料查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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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考核意见 |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系部考核意见 |
(请注明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组织 人事处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学 院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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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青年教师导师制落实情况考评表
(对导师考评用)
系部(盖章): 考评日期:
导师姓名 |
|
考评内容 |
考评等级 |
评分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
与青年教师共同制定指导计划,计划科学可行。(满分15) |
15-13 |
12-11 |
10-9 |
8分以下 |
|
关心青年教师的工作、生活和思想动态,对青年教师的职业道德培养效果良好。(满分15) |
15-13 |
12-11 |
10-9 |
8分以下 |
|
积极开展教学过程指导,根据需要跟踪听课、评课,指导青年教师备课、批改作业、选编习题、计划和总结工作,材料齐全,成效显著。(满分20) |
20-18 |
17-15 |
14-12 |
11分以下 |
|
系统辅导一门课程,认真指导教学汇报课和考核课,相关方面给予较高评价。(满分20) |
20-18 |
17-15 |
14-12 |
11分以下 |
|
向系部领导报告培养情况,能根据学校、学生和教学实际需要进行指导,不断创新。(满分15) |
15-13 |
12-11 |
10-9 |
8分以下 |
|
导师制落实情况总结实事求是,与青年教师共同拟订其今后的学术发展方向。(满分15) |
15-13 |
12-11 |
10-9 |
8分以下 |
|
总 得 分 |
|
教研室主任签字:
系主任签字:
青年教师导师制落实情况考评表
(对青年教师考评用)
系部(盖章): 考评日期:
青年教师姓名 |
|
考评内容 |
考评等级 |
评分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
与导师共同制定学习计划,计划科学可行。(满分15) |
15-13 |
12-11 |
10-9 |
8分以下 |
|
积极主动向导师汇报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虚心接受导师指导,向优秀教师学习,师德水平高。(满分15) |
15-13 |
12-11 |
10-9 |
8分以下 |
|
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根据需要听课、编写试卷、拟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虚心向导师和领导请教,工作规范有成效,材料齐全。(满分40) |
20-18 |
17-15 |
14-12 |
11分以下 |
|
能胜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各方反映良好;教学汇报课和考核课得到较高评价。(满分20) |
20-18 |
17-15 |
14-12 |
11分以下 |
|
认真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学校、学生实际和教育教学规律,工作有创新。(满分15) |
15-13 |
12-11 |
10-9 |
8分以下 |
|
导师制落实情况总结实事求是,今后的业务发展思路清晰合理。(满分15) |
15-13 |
12-11 |
10-9 |
8分以下 |
|
得 分 |
|
教研室主任签字:
系主任签字: